(急)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重点项目、博士启动项目)的通知
科研【2016】104号
各科室:
接校科研院11月4日通知,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通知》(粤科函基字(2016)1799号)要求, 201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项目中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重点项目、博士启动(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我省科技前沿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研究团队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优势互补的优秀科学家群体,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交叉组成研究团队。
(2)申请人(协调人)是团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团队的研究工作。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50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3)协调人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经历(该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
(4)协调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在相同领域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6)暂不资助数理学科;
(7)研究期限为5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15项左右,管理类为200万元/项,其余类300万元/项。
(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3D打印、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重大科技专项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LED等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
(3)项目具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前沿的科学问题,创新的科学内容,可行的研究方案;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基地平台,优先支持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平台条件的研究单位;
(5)研究期限为4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为20项左右,100万元/项。
(三)重点项目
1.研究内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基金项目资助,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并可望取得新进展或突破的项目(申报内容曾获国家或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合同书或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主持国家或者省基金项目的经历(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金项目的合同书或项目结题批复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岗(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4)研究期限为3年。
3.资助数量及强度
本年度拟资助60项左右,50万元/项。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我校为申报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的试点单位,分为纵向协同支持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纵向协同支持试点单位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两类(注:该项目今年属于改革试点,如有疑惑,请申报前电话联系科研科咨询):
1. 研究内容
在相关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2. 申报要求
2.1纵向协同支持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1)支持对象:试点单位2016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未获得立项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男性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为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申报书:2016年申报国家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即为纵向协同项目申报书 ;
(3)研究期限:3年。
2.2纵向协同支持试点单位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以博士学位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14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方可申报,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3)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
(4)申请人为副高及以下职称;
(5)研究期限为3年。
二、限额分配及校(院)评审方式
1、研究团队:请务必于11月11日17时前将申报书(见附件模板)一式五份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2、重点项目:每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且不占依托单位申报名额,请于2016年11月11日17时前向科研科确认是否申报,由实验室主任在申报意向书(附件1)上签字确认,逾期视为不申报;非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报送项目请请务必于11月11日17时前将申报书(见附件模板)一式五份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3、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每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且不占依托单位申报名额,请于2016年11月11日17时前向科研科确认是否申报,由实验室主任在申报意向书(附件1)上签字确认,逾期视为不申报;非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报送项目请请务必于11月11日17时前将申报书(见附件模板)一式五份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4、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纵向协同管理试点项目):
a. 纵向协同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务必于11月11日下午5点前打印国自然系统中的落选标书一式五份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b.纵向协同支持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请务必于11月11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见附件模板)一式五份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申请和承担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得超过3项。在符合上述情况下,对申报和承担省基金项目数量要求如下:
a.作为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
b.申请人申请在研省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并且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
c.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但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协调人除外)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同时,仍可申报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
6、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必须由依托单位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需在网上附件上传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完成;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见附件4)
7、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以附件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并附在纸质材料报送)。(见附件5)
8、所有项目类别的签章页都需要签章完整后上传到网上附件中(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没有上传,印、章、签名不全或扫描件为黑白,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9、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10、省基金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请人与依托单位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附件3)进行申报。有申报意向但无省自然账号者请务必11月9日前与科研科联系建立账号(将您的姓名、科室、邮箱、手机号发送至通知邮箱,邮件主题为“申请省自然账号”)。
三、时间与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11月1-25日17:00(请时时查看审核意见并修改提交)网审时间到期则关闭系统不予更改!
2、院内评审标书报送时间: 11月11日下午5点前将通知要求的材料(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名)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3、签章页、在站博士后《承诺函》提交时间:通过学校评审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12时前将申请书签章页、承诺函交科研科,申请人及成员须在签章页上签字(注意有水印)。23日统一来科研科取回上传。
4、收纸质材料时间:2016年12月12日17时前,查看申请书状态变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提交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标注“原件”在左上角),签章页用已经领取的那份替换,另两份签章页用复印件替换),双面打印,双针普通装订。
联系人:李威,肖菲喆
联系电话:8221,8035,87780263,87334871
联系邮箱:zsyykyk@163.com
科研科
2016年11月5日